查看原文
其他

五十起典型律师被打事件折射的社会心态【律业感悟】

2017-06-23 律所管理资讯

作者:龙华江

来源:法律技术

编辑:律小讯


文明社会是逐步削减暴力的,要相信法律,有法律的信仰,不能再信赖拳头和暴力。


殴打律师是对人身自由和人身健康赤裸裸的挑战,打警察、法官和打律师的社会危害性都是一样的,都是社会的痛。


本文分为两部分:


一、五十起典型“律师被打”事件概览


二、戾气事件折射缺乏敬畏的社会心态



一、五十起典型“律师被打”事件概览





详情如下:


2016年4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18日上午9时许,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打砸律所的头目自称是“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拆迁办”的,其他人都是该区域的拆迁户,但后来警方出示的身份又是某拆迁公司的。两位值班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达数小时,律所前台的“易通律师”招牌被砸掉,涉事律师董川明的照片被“毁容”挂在三楼走廊的公共区域“示众”。


2016年3月28日,江苏省靖江市。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斜桥镇一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李笃振、姜泉进行殴打、辱骂。


2016年3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北京律师张心升在代理一起多人状告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时也遭险境:庭审结束后,他和一名旁听的拆迁户在襄阳中院办公大楼外遭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围殴,拆迁户当场晕厥,其后二人被送往医院。目前官方尚未对该事件定性。


2016年3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路航律师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发表代理意见时,坐在旁听席上旁听的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对代理律师的意见不满,当庭辱骂殴打代理人,致代理人脸部受伤。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法院对兰天作出处以拘留十天并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2015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黑龙江省龙信达律师事务所佟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第二被告人刘某的代理人。庭审中,因佟律师对原告代理人宣读证人证言行为提出了异议,遭原告和帮手群殴,庭外人员冲进法庭厮打。佟律师跑出法庭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将行为人控制,三人被治安拘留。


2015年9月24日晚,北京市。多年从事商务诉讼领域的张律师在回家途中遭遇两名蒙面男子的殴打。此前9月10日,他被“碰瓷”后下车遭他人殴打。半个月内两次被陌生人殴打,让屈先生怀疑与其代理的股权纠纷案件有关。


2015年5月17日,广西南宁市。庆安枪击案死者代理律师谢阳在南宁为一宗商业纠纷案取证时,被20余人持棍棒打伤,致右小腿骨裂。当地警方称,此事是因经营权归属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已带离18名现场涉事人员,6名伤员无生命危险。


2015年4月21日,湖南省衡阳市。为一起涉黑案件出庭辩护的律师王甫、刘金滨、张磊三人在湖南衡阳中院大门口遭到多名身份不明人员袭击。随后,衡阳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张远毅向媒体证实,法院门口确实发生了“拉扯行为”。微博认证为“前金湖县陆迩文化有限公司总顾问”的大V胡杨麟发微博称:“对这些无耻律师就要往死里打!打死了就是为民除害!”。


2015年1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湖州中院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上诉人一方的旁听人员张某、朱甲、朱乙等三人突然发难,与原审被告的代理律师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推搡、扭打,造成代理律师外套和衬衫被扯破,眼镜被打落,头部也遭到殴打。湖州中院依法对张某和朱甲司法拘留15日,对朱乙司法拘留10日。


2015年1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姐妹三人在一场民事案件庭审后,因对被告律师不满就上前谩骂,后来演变成殴打事件。她们三人也为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因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一共被罚款3.5万元。


2014年1月16日,北京东城区。律师王新国在东城法院接受案前调查时,被案件原告及其同伴两次殴打。


2013年12月25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庭审中第三人情绪激动,当庭出拳打被告代理律师。城厢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詹某罚款500元,并向被打律师赔偿5000元。


2013年12月22日,北京市。一家六兄妹因父亲的抚恤金产生纠纷,五个弟、妹认为大哥张明(化名)代为领取抚恤金并据为己有,便将大哥张明起诉到法院。庭审时张明的代理律师对五弟、妹的说法表示不予认可,庭审结束后遭到五兄妹之一张亮(化名)殴打。随后,法院做出拘留决定,对张亮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河南彭友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去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查询一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信息。该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司海军所长让他出示身份证、执业证、公函、委托书,并要求复印等,两人因此发生口角。王磊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除执业证和公函外,复印其他证件是额外要求。司海军在王律师右手背上咬了一口,流血了。王磊律师赴医院打狂犬疫苗。


2013年10月17日,北京市。应北京城建弘大拆迁公司和平村项目拆迁办邀约,两名律师张女士、宣女士同当事人来到拆迁办商谈补偿事宜。然而,当3人走出拆迁办后不久,突然遭数名蒙面人突袭,两律师遭暴打致多处受伤。


2013年7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律师徐先生到西安户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遭到殴打。


2012年10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一夫妻闹离婚,律师“劝架”被打,男方放狠话称:“打的就是律师”。


2012年8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北京律师李长青在代其他律师处理一起江苏常州的拆迁案时,被一伙自称拆迁公司的人控制人身自由并殴打。


2012年07月24日,北京市。中关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位股民诉黄光裕、杜鹃内幕交易赔偿纠纷案24日在市二中院开庭。在开庭前数日,他曾受到袭击,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并怀疑是被告方所为,并在法庭上将此事提出。黄光裕的另一名代理律师李默在庭后予以否认。


2012年7月13日,山东青岛市。单正国律师在准备开车回家时,被两个男青年用伸缩钢鞭和棍棒殴打,其头部、肋部、胳膊和腿部均被打伤,血流不止。当晚及第二日凌晨,单正国又接到威胁电话和短信,要求其放弃正在代理的一起案件,否则将对其家人进行报复。为达到目的,打人者还查出了其家人的户籍材料以迫使其就范。


2012年07月1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谢军等6名农民工向乌市八钢某建筑工地讨要工资一案,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作为此案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业参加了庭审。为保护证人,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业被被告孙某兄弟俩左桡骨骨折。


2012年6月1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10法庭庭审现场,律师邹火发被法警带走,一小时后再次出现时身上现多处伤痕。邹律师称法警认为其扰乱法庭秩序,对其进行殴打。7月2日下午,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忠华及该院纪检组组长一行到市律协,就发生在石景山法院的邹火发律师执业时被打一事向北京律协表示诚挚的歉意。


2012年4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刚参加完*ST宏盛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律师严继成正准备与同伴一起开车离开,突然冲过来五六个人把车拦下,其中两人抡拳朝严继成打来。一两分钟后,严继成眼睛、脸上多处青肿。


2011年11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爱敏律师按照跟中青宝法务李先生之约,来到深圳南山科技园南区星巴克就版权纠纷一事与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和李法务进行协商和解。在廖爱敏还未开口自我介绍之前,李瑞杰已经气势汹汹把中级法院保全裁定书摔在桌上,“你是廖律师?你怎么敢代理这个案件?立即给我撤诉!”。廖爱敏表示请李瑞杰尊重自己及他人的话还未说完,李瑞杰便再发威胁,“你不来,我追到你家里去,追到你律师楼去”,并突然朝廖爱敏打了过去,造成廖爱敏头部缝了6针。此后,李瑞杰竟带着不明身份的六七人两次打闹律师楼,且在廖爱敏仍躺在病床之际再放狠话,“谁敢告我,我就教训谁,我就暴打谁!”其言行令廖爱敏感叹,“这才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李瑞杰的本色本质。”


2011年8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就职于东莞某律师所的刘律师在厚街法庭代理一宗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结束后,被告、厂方代表廖某敏在庭上威胁刘律师及两名原告“等下有你们好看”。10分钟后,与两名原告在商场喝水的刘律师等3人遭遇4名彪形大汉殴打,刘律师的太阳穴、大腿等部分遭受多次击打,眼镜被打飞,手臂擦伤,大腿淤伤。


2011年4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郑某来到其代理律师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律师的办公室,律师刘某向郑某介绍调查的情况,但是郑某认为刘某的进展太慢,便破口大骂。此事刘某办公室的电话响起,便起身接电话,郑某以为刘某要离开,便起身来追打。刘某随后跑到公共场所,呼叫保安后并报警。


2011年4月9日晚,四川省成都市。四川修明律师事务所(注册于南充市)林波律师在其博客上撰文称,他在成都市金牛区处理一起工伤事故时,“被对方当事人伙同部分不明身份人员暴打”,“嘴唇缝合5针,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价值8640元的手链和一万元律师费被抢走,鲜血染红了白衣”。


2011年5月16日,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州西畴县鸡街乡那马村张家村小组多名村民委托,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吕吉全和助理徐安胜、李文云16日在当地调查一起金矿开采破坏环境事件时被打伤。病历显示,吕吉全的左眼、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左眼伤情明显;徐安胜鼻骨骨折,鼻梁开裂;李文云头面部、右耳撕裂,背部等全身多处受伤。


2011年4月24日中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建大厦一律师事务所内,因不满律师办事效率低,福田区建筑工务局某科科长郑某(女)将律师从办公室追打至电梯口。涉事律师称,打人后郑某掏出证件,宣称“我是政府工作人员”。刘发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二人带走调查。“当时郑某不愿配合,并亮出证件,对民警宣称她是区政府工作人员,并拒绝道歉。”


2010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律师,毕文强律师在江苏镇江代理一起拆迁案时,遭佩戴“拆迁工作证”人员殴打,被拳打脚踢20余分钟。


2010年12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在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欠款不还的被告因不满之前的判决结果,当庭谩骂原告代理律师,并挥拳将女律师何丽平打伤。


2010年12月13日晚,北京市。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连开车时遭到三辆无牌照车辆夹击,在蓟门桥附近被迫停车,后来十多名男子下车踹车、砸车,他设法逃出现场,一路开车奔至长安街天安门附近才甩掉跟踪车辆。


2010年11月29日,山东枣庄市。市中区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王某某在回家途中,突然遭到数名蒙面持械歹徒的袭击,造成其右腿四处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012年4月19日,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刑侦打流中队联合光明路派出所,成功侦破全市首例律师正常执业被对方当事人雇凶伤害案,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刘某抓获归案。


2010年8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马某与其妻子离婚时产生纠纷时,原被告双方因证据问题发生争吵,被告人马某无视审判长、书记员等人的存在,当庭对其妻子的代理律师进行拳打脚踢。


2010年7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30日一早,一名女子敲开梁梁世凯律师家的房门,称有案子需要代理,并约好第二天上午在事务所详谈。31日9时15分,梁律师在上班的路上被两名陌生年轻男子殴打。事发后,梁律师连续拨打那名女子电话10多次,对方不是关机就是不接。梁律师怀疑自己被打,可能是因代理案子遭报复。


2010年7月23日,广西南宁市。南宁一名律师在法院参加开庭代理一起案件后,开车回到南建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时,遭到两名手持伸缩性警棍的陌生男子人身攻击,致使该律师身体多处受伤。


2010年2月18日,山西长治市。2月18日下午,因宅基地问题,实习律师李某来找住在自家屋前的王某商量。二人因此发生争吵。二人在推搡中,李某抓起王家案板上的菜刀,向王某砍去。王某站立不稳向后倒,李某未砍中王某,将刀闪跌在地。王某顺势将刀抓到手中,连续挥刀猛砍李某,直至李某瘫坐于地。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2月8日,某法院。一女子起诉丈夫离婚,但是丈夫坚决不肯。该男子看到妻子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妙语生花的样子,便冲上去对着律师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我叫你坏,我叫你拆散我家庭!”。法庭口头训诫后,该男子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出现过激言行,并向原告律师赔礼道歉。


2009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嫌律师辩护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约1万元的律师费花得有点亏,邢台人贾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律师并进行殴打,并逼律师签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日前,参与拘禁的3名嫌疑人受审时,贾某来听庭被受害人认出,最终被警方抓获。


2008年10月30日,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股权纠纷案。一家企业的董事长何某却因为口角,当着审判长的面,一拳把原告的代理人孔律师左眼打伤。渝中区检察院在法庭上指控董事长将对方律师左眼打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2008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胥×、蒲×阳因为民事官司败诉,迁怒于对方律师,庭后纠集同伙,公然在检察院门口报复对方律师,致对方律师助理康某重伤。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3年,同时判决赔偿康某20多万元。


2008年4月16日,山东省荣成市。因怀疑律师和被告串通,一名男子闯进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对其曾经委托的律师进行殴打,造成甄某面部受伤。经警方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2006年11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一起因感情纠葛引起的故意杀人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辩论阶段,犯罪嫌疑人邓凯的辩护律师说,邓凯刺向受害者小娜(化名)的30余刀中只有7刀是致命伤,其余都是擦伤。小娜的亲属发火了,庭审后,一名年轻男子甚至拉住辩护律师突然挥拳相向,幸被法警制止。


2006年3月28日,天津市。北京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的殴打。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8月7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位负责人向王令口头通报了天津市委的调查结果。调查组未认定法官打律师,但建议免去法官职务。


2005年10月9日,辽宁省皇姑区。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的王乃龙律师,受成龙花园原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向东等人的委托,代理李向东等人(被告)与沈阳玛莉蓝国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就原业主委员会拖欠玛莉蓝物业管理会物业费纠纷一事到皇姑区法院出庭参加诉讼。法庭上由于被告方代理律师依据事实的雄辩使得原告方处于被动,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法院门口,原告方高度“赞扬”了被告方代理律师。庭审结束出了法院大门,被告方代理律师遭到两名陌生男子暴打。


2005年,上海市。曾当选过上海市“十佳律师”郭立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竟然被涉讼的另一方公然扬言要“废掉”。对方毫不含糊,在郭立律师受到警方严密保护、又在法院内部的情况下,拳脚相加,还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逐个寻找,要施以杀手。仅2005年,上海地区就发生多起。1月18日,杨律师在代理一起公司财产纠纷案中,对方当事人多次扬言要杀了他;6月1日,李律师在参加完庭审后,在法院门口遭对方当事人殴打;6月15日,陈律师在外地法院出庭时,对方当事人当着法官的面殴打他;7月20日,费律师在处理一起医疗纠纷过程中,遭病患家属殴打。


2004年12月31日,央视著名主持人赵忠祥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王富在回家途中遭到陌生人暴打。


2000年5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国家一级律师、立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立代理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大矣资村的村民白绍捌上诉该村村委会强行中止承包合同一案,对方组织了100多村民参加旁听。休庭后,对方就围上二三十人上来对我进行辱骂,值班的法警出来制止,但对方仗着人多,根本不听法警的劝阻。接着就有人冲上来抓扯我,一群人全部围上来对我抓、掐、打、踢。据知情人说,村民们早上从玉溪来昆明时,就有人煽动:“乡亲们,死就死这一回了,不闹官司打不赢,法不责众,律师要敢乱说,就打律师。”


二、事件折射出缺乏敬畏的社会心态





2016年4月18日,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


试想,如果打砸者临走时丢下一把火,恐怕有“律所虽无圆明园之恢弘,但有‘打砸抢烧’之气势”。


笔者分析了全国各地五十起比较典型的打律师事件。从打人者的身份来看,有律师自己的委托人,也有对方当事人,还有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打人者的社会地位来看,既有普通的百姓,还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人大代表等等。从涉及的案件类型来看,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家事纠纷、暴力类刑事案件。


从律师的受害程度来看,既有轻微的皮肉之伤,也有失去生命的极端案件。


打法官、检察官、检察官、律师的事件并不鲜见。如果说法官、检察官、警察等法律职业者尚有国家公权力之代表,那么律师作为“体制外”的一股法治力量,在遇到打杀等戾气时,似乎成了弱势群体。


多年来,随着中国律师业的逐步发展,律师被打现象就一直存在。有些案件的相关当事人被严惩,有些则不了了之。但总体而言,律师被打现象并没有实质性好转,这也成为律师生存现状令人担忧的一个方面。


那么,“律师被打”背后又折射出中国怎样的法治现状?如何更好地保障律师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表示,不能孤立去看律师被打,还是要放到社会大背景下,生活中的暴力事件有很多。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无论公众,还是法律人,对暴力的敏感度很低,国家对于人身暴力的处罚很轻,甚至采取纵容的态度。而在法治发达国家,暴力往往被视为严重的攻击,是犯罪行为,情节很重。


一方面,律师被打是当下社会暴力泛化常态化的折射,另一方面,律师被打又彰显了一种社会符号。律师以法律为业,了解、学习、使用规则,某种程度上是法律的化身,使用法律的人都无法到尊重,得不到保障,仍沿用非法律方式,是一种值得堪忧的符号,社会影响极其不好。


许身健还提到最近洪道德与陈光武的诽谤和解案,“他们二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值得提倡的,能够想象洪道德找人把陈光武打一顿吗?”


文明社会是逐步削减暴力的,要相信法律,有法律的信仰,不能再信赖拳头和暴力,而且,对于这种暴力,要严惩。殴打律师是对人身自由和人身健康赤裸裸的挑战,打警察、法官,和打律师的社会危害性都是一样的,应该严惩。


目前对殴打律师行为的惩处,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在法庭之上,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法,可能被罚款、拘留或者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另一种是按照人身伤害行为处理。


必要加深对人身伤害的认识,现实中,除非造成非常严重后果,比如有明显伤害,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处罚,门槛还是太高。一个文明社会,对人身伤害的惩处还是要更严厉些。


另外,也应该加强打击和规制,律师和公务员一样,公务员也经常受到伤害,应该加强统筹,严格保护人身权,不能只看后果。


律师被打,与社会对于律师的认知也有一定关系。大家对律师行业不是很了解,认为律师只是收钱替人说话,和对方当事人有矛盾的话,就会把仇恨转移到律师身上,在法治意识淡漠的国家,往往认为律师就是枪手,是魔鬼代言人,律师被打可能与这种错误意识有一定关系。


保护律师与整个社会氛围密不可分,需要慢慢调整。总体而言,现在的社会比以前还是文明多了。只不过,当前“约架”“掌掴”等暴力事件屡屡上演的现实,应该让人警惕暴力泛滥的危害。


以上材料(如财新网、新浪网等),未经当事人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核验。如有不实,敬请指正。


End


往期文章推荐

✔ 管理 | 律所除了律师,还需要哪四类人

✔ 智慧 |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 管理 | 提成制律所运营一体化的路径

✔ 管理 | 律所部门设置的四条真经



版权声明

1、本公众号所有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联系小编(微信号:lvsuoguanlizixun)授权,否则后果自负。

2、部分转载作品如有作者及来源标记有误,实属无心之举,望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

3、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小编删除。

4、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免责声明

律所管理资讯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推送文章仅供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律小讯

微信:lvsuoguanlizixun

欢迎投稿~


一起分享您的见解和经验

长按二维码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